強迫癥和強迫行為是一回事嗎?
更新于 2021-04-29 ? | 瀏覽次數(shù) 0
相信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會或多或少的有一些強迫行為,比如出門時會檢查幾遍門窗有沒有關(guān)好,東西有沒有帶齊等,我們也經(jīng)常會開玩笑的說某人有“強迫癥”。但是真正的強迫癥患者他們是非常痛苦的,因為他們會在想象中認為如果不這么做,比如反復(fù)洗手,或進行某種儀式,就真的會有不好的事情發(fā)生。為了屏蔽掉這種焦慮痛苦的情緒感受,于是他們給自己豎起一道道盾牌,用各種強迫行為讓自己不去面對那些恐怖的焦慮,這種方法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保護作用,在他們的自我力量較弱時,保護他們不至于崩潰。但這種回避焦慮的方法,也同時會給人帶來困擾,并且使患者的自我力量難以在反復(fù)的面對中提高。
當我們發(fā)現(xiàn)我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有一些強迫思維或強迫行為時,也不用恐慌,因為可能并不足以上升到強迫癥的程度。
最新的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DSM-5中對強迫癥的診斷標準是:
A.具有強迫思維、強迫行為,或兩者皆有。
強迫思維被定義為如下,
1.在該障礙的某些時間段內(nèi),感受到反復(fù)的、持續(xù)性的、侵入性的和不必要的想法、沖動或意向,大多數(shù)個體會引起的焦慮或痛苦。
2.個體試圖忽略或壓抑此類想法、沖動或意向,或用其他些想法或行為來中和它們(例如,通過某種強迫行為。
強迫行為被定義為如下:
1.重復(fù)行為(例如,洗手、排序、核對)或精神活動(例如,祈禱、反復(fù)默誦字詞)。個體感到重復(fù)行為或精神活動是作為應(yīng)對強迫思維或根據(jù)必須嚴格執(zhí)行的規(guī)則而被迫執(zhí)行的。
2.重復(fù)行為或精神活動的目的是防止或減少焦慮或痛苦,或防止某些可怕的事件或情況;然而,這些重復(fù)行為或精神活動與所設(shè)計的中和或預(yù)防的事件或情況缺乏現(xiàn)實的連接,或者明顯是過度的。
B.強迫思維或強迫行為是耗時的(例如,每天消耗1小時以上)或這些癥狀引起具有臨床意義的痛苦,或?qū)е律缃?、職業(yè)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損害。
C.此強迫癥狀不能歸因于某種物質(zhì)(例如,濫用的毒品、藥物)的生理效應(yīng)或其他軀體疾病。
D.該障礙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礙的癥狀來更好地解釋.
下面我們以一個案例來說明(案例中的人物信息均已做了處理,請勿對號入座):
小O(化名)是一名22歲的青年,從初中開始有了一些明顯的強迫行為,比如喜歡的東西一定要給它配個對,走路一定要先邁右腳,每天都要洗澡,而且時間長達三四個小時,不停地洗手等,如果不做就會很焦慮。初中勉強畢業(yè),之后開始宅在家里直到現(xiàn)在,除了打游戲,什么也做不了,基本喪失了社會功能。
小O說,這種感覺太痛苦了,明明知道不需要這樣做卻又控制不住自己,痛苦到想一死了之卻又沒有勇氣。媽媽曾經(jīng)帶小0去過醫(yī)院,被診斷為強迫癥,醫(yī)生給開了藥,但效果并不是很好,于是小0找到了我們,主動要求每周做兩次咨詢。小0的治療意愿還是非常強烈的,這對咨詢的進展很有幫助,于是我?guī)ьI(lǐng)小0一點一點地去感受之前被他屏蔽掉的各種情緒感受:憤怒,悲傷,害怕。。。我鼓勵小0不斷地看見他的感受并用語言表達出他的感受,在安全,接納的氛圍下,小0慢慢地說出了他的性羞恥感,對媽媽的厭惡,對父親的不滿與恐懼等等情緒感受。在小0上初中之前父親基本上都是缺失的,小0一直與母親一起生活,直到小學高年級都還和媽媽睡在一張床上,在媽媽的情感世界,小0代替了父親的位置。強迫行為后面隱藏的原始焦慮慢慢浮現(xiàn):亂-倫焦慮,閹割焦慮,死亡焦慮。交織在一起,自我無法承受,生成各種癥狀。我引導小0看到這些所謂癥狀對他曾經(jīng)起到的保護作用,理解并接納它們,在今后的生活與工作中做到“順其自然,為所當為”,再出現(xiàn)癥狀的時候,嘗試著不要去抵抗,該做什么就做什么,吃飯,睡覺,聊天,游戲,工作。。。堅持帶著癥狀去生活,雖然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艱辛和痛苦。小0也很努力地去做,去覺察,去感受,慢慢地,有些強迫行為消失了,洗澡時間也縮短為1個小時左右,不洗手的時候小0也可以覺察和面對背后的恐懼了,最后,小0終于走出家門,步入工作崗位,雖然仍然帶著種種焦慮感受,但是已經(jīng)步入良性循環(huán),慢慢喚起了生活的自信。
無論是強迫癥還是其他的癥狀,看上去必定是泥濘的沼澤地,但是,只要我們持久,努力地去精煉,相信一定能夠精煉出閃光的東西。